京津冀联合发布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
发布日期:2025/01/12 16:14:07
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与优化政府采购环境的进程中,京津冀地区迎来了一项重要举措。招采星获悉,北京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河北省财政厅携手联合印发了《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这一举措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区域市场的公平竞争具有重大意义。
招采星了解到,该清单始终秉持“法有禁止不可为”的原则,明确列出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166项禁止行为,并一一附上了对应的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清晰的行为准则。
在针对采购人、代理机构方面,清单详细列出了35类共127条禁止行为,内容涵盖了政府采购的全流程。从落实政策功能的环节,到采购需求的编制,再到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保证金的退还等,每一个流程的关键节点都被纳入规范范围。这有助于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为供应商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
对于评审专家,清单划定了5类17条禁止行为,以时间轴为线索,全面规范了评审专家从入库时的承诺,到评审过程中的行为,再到评审结束后的操作等全过程。有效避免了诸如提供虚假材料入库、在评审中进行利益输送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保障了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针对供应商,清单也明确了7类22条禁止行为,从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参与竞争的手段,到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多个角度进行规范。这能够防止供应商通过不正当手段参与政府采购,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正常秩序。
招采星认为,京津冀联合发布的这一负面行为清单,与招采星®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的设计理念不谋而合。招采星系统功能丰富,涵盖所有采购模式,且saas版本零成本免费使用,致力于为采购各方提供一个高效、便捷、公平的采购平台。在整个采购流程中,同样注重规范各方行为,确保采购活动在透明、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此次京津冀的新规与招采星系统,都为推动政府采购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贡献力量,有利于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提高采购质量与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
相信在这样的政策引导和优质采购系统的助力下,京津冀地区的政府采购市场将更加繁荣有序,为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举措带来的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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