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保证金新规定,企业资金流转更灵活!
发布日期:2024/11/26 16:15:26
您是否关注到了最新的政府采购保证金政策?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公布了2024版《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招采星获悉,此次清单中涉及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等22项保证金,这对于我们投标人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政策更新。
首先,让我们来关注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根据新规定,这项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一并提交。招采星注意到,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供应商将退还保证金,而中标供应商则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这一规定,无疑为供应商的资金流转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
接下来是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这项保证金同样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后,采购人将退还保证金。招采星认为,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同时也保护了供应商的权益。
此外,清单还鼓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接受供应商以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如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这一措施,与招采星招标采购系统的产品特点不谋而合,我们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的支付解决方案,以提高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招采星还了解到,清单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也做了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而履约保证金则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后退还。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在工程质量保证金方面,清单规定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这一比例的设定,旨在平衡工程质量保障与企业资金压力之间的关系。
最后,招采星提醒广大用户,了解并遵守最新的政策规定,是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我们招采星招标采购系统,将一如既往地为用户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和最专业的服务支持,帮助您在招投标的道路上更加顺畅。
招采星始终站在行业前沿,为您提供最新的政策资讯和最专业的服务。让我们一起关注政策变化,把握市场脉搏,共同推动招标采购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果您对新政策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服务支持,招采星随时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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