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力促民营建筑业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4/05/17 20:29:13
招采星(https://www.zhaobiao.pro/)获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其他部门近日发布了《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强信心稳增长促转型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旨在确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民营企业的平等参与。
《十条措施》强调,所有地区必须坚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平等原则,消除市场准入的障碍。政策特别关注对中小建筑业企业的支持,明确指出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若适合民营中小企业承接,则应优先考虑这些企业。对于超过400万元的项目,若适合民营中小企业,也应至少预留40%的预算份额。
此外,《十条措施》鼓励各级住建部门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协作,确保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包含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或标段,支持有优势的民营建筑企业独立或与大型骨干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通过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企业业绩申报的依据。
《十条措施》还提出,将全面推广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使用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的做法,加快电子保函的推广,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渠道。同时,鼓励支持建筑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选择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替代现金的保证形式,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制度性成本。
招采星(https://www.zhaobiao.pro/)注意到,《十条措施》还涵盖了搭建国企与民企帮扶互助平台、支持民营企业提档升级、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智能建造、落实建筑企业专业作业资质备案制、加强民营建筑企业人才培育储备、建立民营建筑企业诉求响应机制以及支持民营企业打造优质工程等多方面的具体措施。
招采星(https://www.zhaobiao.pro/)致力于提供最新的招投标资讯,支持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环境的优化。我们将继续关注并报道此类重要政策,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报道由招采星(https://www.zhaobiao.pro/)编辑部整理发布)
《十条措施》强调,所有地区必须坚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平等原则,消除市场准入的障碍。政策特别关注对中小建筑业企业的支持,明确指出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若适合民营中小企业承接,则应优先考虑这些企业。对于超过400万元的项目,若适合民营中小企业,也应至少预留40%的预算份额。
此外,《十条措施》鼓励各级住建部门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协作,确保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包含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或标段,支持有优势的民营建筑企业独立或与大型骨干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通过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企业业绩申报的依据。
《十条措施》还提出,将全面推广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使用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的做法,加快电子保函的推广,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渠道。同时,鼓励支持建筑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选择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替代现金的保证形式,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制度性成本。
招采星(https://www.zhaobiao.pro/)注意到,《十条措施》还涵盖了搭建国企与民企帮扶互助平台、支持民营企业提档升级、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智能建造、落实建筑企业专业作业资质备案制、加强民营建筑企业人才培育储备、建立民营建筑企业诉求响应机制以及支持民营企业打造优质工程等多方面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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